尊敬的上饒銀行客戶: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上饒銀行對調整存量首套住房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發(fā)放時間或合同簽訂時間在2023年8月31日(含當日)以前的首套住房商業(yè)個人住房貸款。
(二)發(fā)放時間或合同簽訂時間在2023年8月31日(含當日)以前的非首套住房商業(yè)個人住房貸款,但當前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調整規(guī)則
(一)對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fā)放的、已按人民銀行2019年第30號公告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存量首套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即加點幅度為0),如貸款利率低于LPR則不作調整。
(二)對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發(fā)放、執(zhí)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存量首套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即加點幅度為0),如貸款利率低于LPR則不作調整。
(三)對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發(fā)放、執(zhí)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存量首套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已簽訂合同但未發(fā)放的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不作調整。
(四)各城市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歷史調整情況詳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網站公示。
三、申請方式及調整時間
(一)銀行批量調整
原貸款發(fā)放時執(zhí)行房屋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且當前為LPR定價的浮動利率存量房貸客戶,上饒銀行將于2023年9月25日采取變更合同利率的方式進行統(tǒng)一調整,調整后按新的利率水平執(zhí)行。
(二)客戶自主申請
1.原貸款發(fā)放時執(zhí)行二套房貸款利率政策的存量房貸客戶,但當前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存量房貸,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前往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貸款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按上述調整規(guī)則調整貸款利率,利率調整后按新的利率水平執(zhí)行。
2.未按月足額償還本息的個人住房貸款,需由客戶歸還積欠本息后再向您的貸款經辦行申請調整利率。
3.當前執(zhí)行固定利率或基準利率定價的存量房貸,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前往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年第30號相關要求轉換為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經審核符合條件后按上述調整規(guī)則調整貸款利率,利率調整后按新的利率水平執(zhí)行。
4.對于特殊情況需采用新發(fā)放貸款置換方式的,您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聯系貸款經辦機構辦理。
四、溫馨提示
(一)9月25日起,您可登錄上饒銀行手機銀行App,在“個人貸款”模塊下,對您名下房貸利率調整結果進行查詢。如對上述調整事宜有異議,可在利率調整后聯系貸款經辦機構。
(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成功后,上饒銀行將通過短信告知您利率調整結果。因利率批量調整業(yè)務規(guī)模較大,短信發(fā)送可能存在分批次發(fā)送、時效滯后等情況,也可能存在您未向本行更新房貸業(yè)務聯系方式等情況導致短信送達失敗。
(三)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上饒銀行將不收取任何費用,請不要相信上饒銀行以外人員的電話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不支持跨行置換,請不要相信誤導信息。
(五)采用銀行批量調整方式的,您無需重簽貸款合同及補充協議。
如您有任何疑問,請致電96233客服電話或咨詢您的貸款經辦行。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上饒銀行的信賴與支持!
特此公告。
上饒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